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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宝高科: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2013-04-12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莱宝高科

证券代码:002106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通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 5020 号证券大厦 2001

邮政编码:518033

联系电话:0755-83920355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减少(二级市场减持及莱宝高科非公开发行而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13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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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
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
动报告书》(以下称“准则 15 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
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
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高科”)拥有权益的
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莱宝高科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2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持股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 ............................................................................................................................................... 13




                                                                          3
                         第一节        释 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莱宝高科           指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市政总公司):
 1、基本信息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 5020 号证券大厦 2001
 法定代表人:辛杰
 注册资本:60800万元
 注册号码:440301103386201
 组织机构代码:19219039-7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独资(股份公司投资)
 主要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
 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城市轨道交通
 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
 级等
 经营期限:1983年10月8日至2030年4月11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300192190397
 主要股东: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60,800万元,占100%)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 5020 号证券大厦 2001

 2、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在公司任职及其他公司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兼职情况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法定
辛杰     男    44030119※※※※※※※419    中国         深圳市
                                                                    代表人,兼任市政总公司法定
                                                                    代表人。
 3、市政总公司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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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持股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2008~2009 年,市政总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的莱宝高科部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此外,由于莱宝高
科 2013 年 3 月实施非公开增发股份事宜,而市政总公司未参与此次认购,致使
其所持莱宝高科股权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市政总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在未来 12 个月内有可能继续减持其所持
有的莱宝高科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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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莱宝高科股份前持有莱宝高科股份情况
    莱宝高科 2007 年 1 月 12 日上市时,市政总公司所持莱宝高科的股份及持股
比例如下:
                   单位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30,912,000              15.8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2007年1月12日~2013年4月10日收盘,市政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其所持有莱宝高科股份10,501,056股,减持后其所持有莱
宝高科股权比例为12.65%(按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计算),累计减持比例为3.19%,
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月份           卖出(股)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2008年5月            1,618,260          22.61~23.50

                         2009年2月            2,944,812             11.98
  深圳市市政工程
                         2009年7月            2,968,992             16.16
  总公司
                         2009年10月           2,968,992             15.18

                              合   计        10,501,056               -

    此外,莱宝高科于2013年3月实施非公开增发事宜,莱宝高科总股本由发行
前的60,039.616万股增加至70,581.616万股,而市政总公司未参与此次增发认
购,在所持莱宝高科股份数量75,967,208股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其所持有莱宝
高科股权比例由非公开增发前的12.65%下降为本报告签署日的10.76%,相应被动
稀释1.89%。
    综上所述,2007年1月12日至2013年4月10日期间,市政总公司仅于2008年5
月至2009年10月通过证券市场交易减持所持莱宝高科股份比例3.19%,再加上因
市政总公司未参与莱宝高科2013年3月实施的非公开增发而导致其所持莱宝高科
股权比例被动稀释1.89%,二者合计导致市政总公司所持莱宝高科股权比例变动
达5.08%。

                                         7
三、市政总公司所持莱宝高科股份质押情况
    2012年1月12日,市政总公司为发行中期票据,以其持有的莱宝高科股份
4,252.58万股作为质物反担保给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12年1
月11日起至质权人解除质押登记止。因此,截止本报告签署日,市政总公司可减
持莱宝高科的股份为3,344.1408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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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市政总公司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莱宝高科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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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报告书内容有关的应当披露
的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本报告书文本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朗山二路9号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983383
   联系人:杜小华、王行村




                                1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机构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必要的授权。截至本报告
书签署之日,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辛杰


                     签署日期:2013年4月10日




                                  1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
股票简称               莱宝高科                           股票代码               00210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深圳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否■                                           是□     否■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它■ 市政总公司因未参与认购莱宝高科2013年3月非公开增发股份,致使
                       权益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30,912,000股,持股比例: 15.84%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变动数量:10,501,056股;变动比例:5.08%(其中,市政总公司因未参与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认购莱宝高科非公开增发股份,致使其权益被动稀释1.89%)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    是□       否■
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否■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辛杰

                              签署日期: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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