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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宝高科: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3-05-30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3-018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2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05,816,16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
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非股
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425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
                       
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
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25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 年 6 月 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3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3 年 6 月 6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61       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有限公司
         2          08*****967           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3          08*****215           山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朗山二路 9 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杜小华    王行村
   咨询电话:0755-26983383
   传真电话:0755-26980212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