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宝高科: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6-07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3-019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3
年 6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 2013 年 6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
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2 人,实际表决董事 12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12-027),公司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重庆莱宝”)。鉴于重庆莱宝将具体使用该募集资金,依据有关规定,以截至 2013
年 6 月 7 日余额计,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净额 1,711,942,131.31 元(含
存储利息)对重庆莱宝进行增资,其中 3.5 亿元用于增加其注册资本,即其注册资本将
由人民币 1.5 亿元增加至人民币 5 亿元,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计入资本公积金;具体金额
以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为准。
上述对重庆莱宝增资事宜系根据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
2012-027)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续相关事宜,因此无需另行召开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完成相应的审批程序。
《关于对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1)于 2013 年
6 月 8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013 年 3 月 20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公告编号:2013-008)。根据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
2012-027),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莱宝,
重庆莱宝将具体使用该募集资金。为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03),重庆莱宝近日在相关商业银行开设
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依据有关规定,同意重庆莱宝、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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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
司原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开设的募资专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罗湖支行开设的募资专户存储的资金,分别转至重庆莱宝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后,将予以注销;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各签署方的权利及义务即终止。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2)刊载于 2013 年
6 月 8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
根据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12-027)及审议通过的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
度,同意公司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截至 2013 年 5
月 31 日,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鉴证,公司以自筹资金共计
人民币 359,292,334.76 元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厂房建设、部分设备及
工程等进行了先期投入。经审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59,292,334.76 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对上述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实施的意见。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23)及《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20)于 2013 年 6 月 8 日刊载于《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中瑞岳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日刊载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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