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莱宝高科:关于对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2013-06-07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3-021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增资概述

    1、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为投资建设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011 年 11 月,公司在重
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设立具有独立法人性质的全资子公司--重庆
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莱宝”),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公
司持有 100%的股权;重庆莱宝的经营范围是制造销售触摸屏、真空镀膜玻璃、平
板显示器件及电子产品;上述产品制造技术的开发、推广、转让及咨询服务;货
物及技术进出口。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12-027),重庆莱宝
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后续将具体使用该募集资金。
以截至 2013 年 6 月 7 日存储专户余额计,拟将非公开发行全部募集资金净额(含
存储利息)对重庆莱宝进行增资。具体方式是:以人民币 3.5 亿元用于增加重庆莱
宝的注册资本,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计入重庆莱宝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重庆
莱宝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人民币 1.5 亿元增加至人民币 5 亿元。具体金额以审计机
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为准。
    为此,公司于2013年6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12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重庆莱宝增资的议案》。
    3、投资行为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鉴于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后续相关事宜,因此本次对重庆莱宝增资事项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完成相应的审批程序。




                                     1
    本次投资(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本次对重庆莱宝增资的投资主体为本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本次增资后重庆莱宝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100%的股权,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4、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5、经营范围:制造销售触摸屏、真空镀膜玻璃、平板显示器件及电子产品;
上述产品制造技术的开发、推广、转让及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6、法定代表人:臧卫东
    7、经营期限:20年
    (二)出资情况
    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1,711,942,131.31 元(以截至 2013 年 6
月 7 日计,含存储利息)现金方式出资,其中以人民币 3.5 亿元用于增加重庆莱宝
的注册资本,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计入重庆莱宝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重庆莱
宝的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人民币 1.5 亿元增加至人民币 5 亿元。具体金额以审计机
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为准。
    (三)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及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投资主体       持股比例

       增资前                15,000            本公司          100%

       增资后                50,000            本公司          100%


    截至2012年末,重庆莱宝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分别为16,011.00万元、
1,019.02万元、14,991.98万元;鉴于处于基建阶段,2012年度未产生营业收入,
净利润-7.80万元。
    截至2013年3月末,重庆莱宝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分别为34,455.51
万元、19,490.11万元、14,965.40万元;鉴于处于基建阶段,2013年1-3月未产生



                                        2
营业收入,净利润-26.58万元。

    四、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增资目的: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重庆莱宝为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后续将具体使用该募集资金。以截至2013
年6月7日存储专户余额计,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拟将非公开发
行全部募集资金净额(含存储利息)对重庆莱宝进行增资。
    2、增资事宜对公司的影响:对重庆莱宝增资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交由该子公司具体实施,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做强主营业务,亦有利
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对重庆莱宝增资风险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障
碍。后续,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及重庆莱宝将与有关商业银行、保荐机构将及时
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储等方面管理,
促使该子公司稳步推进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6 月 8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