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宝高科: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8-23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3-028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2013年8月22日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双元大道198号的重庆海宇温泉大酒店会
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会
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荣苹先
生主持,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
实、完整反映了公司2013年6月30日财务状况及201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情况。
二、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