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宝高科:关于公司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获得证书的公告2014-01-24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4-002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获得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0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
业,并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13 年公司根据相关规
定进行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并顺利通过了复审。2014 年 1 月 23 日,公司领取到
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344200202),公司被复审认定为国
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时间 2013 年 8 月 14 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自 2013 年至 2015 年连续三
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3
年度公司已按 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所获税收优惠政
策不影响公司 2013 年度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