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华医药:独立董事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1-21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
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我
们作为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与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
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
真的了解和核实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相关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辽宁康辰药业有限公司
提供借款13,500万元,属于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0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
担保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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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吕 巍 彭 娟 李俊德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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