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沃华医药: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彭娟)2021-01-21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彭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规

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

职情况向各位进行汇报。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6次,本人出席董事会6次,没有缺席

且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对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本着审慎的态度,以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为原则,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

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本人未列席股东大会。
                               1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在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

议上,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辽宁康辰药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系正常

商业行为,且公司可因此取得收益。因辽宁康辰药业有限公司其他股

东青岛康济生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此次未同比例向辽宁康辰

药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公司单独向辽宁康辰药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构成关联交易,应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考虑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目前的特殊情况,公

司临时更换2019年度审计机构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拟新聘的永拓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和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能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

利于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质量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辽宁康辰药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降低辽宁康辰药

业有限公司融资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

经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
                             2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向辽宁康辰药业有限公司单独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的借款,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

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财会〔2017〕

22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

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会

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

宜。

    5.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并

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后所

做出的合理变更。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二)在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发

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体现了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牢固树立投资回报股东的意识,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的规定。因此,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和从事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能满足

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

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质量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 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开展,

对公司生产经营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公

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4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经营发

展实际,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时,对公司进行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

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在2020年7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

表以下独立意见:

    1.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

    2.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0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

担保等情况。

    (四)在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

会议上,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
    1.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东港市康铭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事

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康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康辰)通

过收购东港市康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铭实业)100%股权取

得康铭实业承建的东港中药产业园项目土地和厂房,系正常商业行为,

有助于辽宁康辰提高产能、改善生产条件。因康铭实业股东丹东柏港

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此次收购康铭实业100%股权构成关联

交易,应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2.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东港市康铭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独

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康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康辰)收

购东港市康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铭实业)100%股权有利于

有助于辽宁康辰提高产能、改善生产条件,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长远

和积极的意义,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

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评估结果客观、独立、公正、科学,定价

公平、合理,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康辰收购康铭实业100%股权,并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

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等进行了现场的调查和了解,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

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一)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二)本人对公司拟决定的重大项目进行决议前,进行现场实地

调研,认真核查项目可行性,通过专业判断,形成审慎表决意见。

    (三)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对外担保等情况

进行了认真审核,利用现场调查及其他沟通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

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进行相应指导,在董事会上发表

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十分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每次董事会前认

真审阅会议资料,会后仔细查看披露信息。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工
                             7
作。

    (二)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

认真审核,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

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

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重视学习和沟通,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本人重视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并能公平、公正的对待投资者。通

过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本人加深了对相关法

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

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公司经营稳健,各方面运作规范。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要进
                               8
一步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

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1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

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希望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加规范、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在

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稳定、健康的向前发展,用更加优秀的业绩

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彭娟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