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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沧州明珠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李林)2021-04-09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度述职报告
                                 (李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作为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
度的有关规定,在2020年的工作中,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0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本人应出席3次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李林           3                 3              0             0
    (二)投票情况
    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
合理建议,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
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度,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2020年4月19日,发表了《关于公司2020年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事前认
可意见》和《关于续聘2020年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2020年4月29日,发表了《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
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
薪酬的独立意见》、《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评价以及续聘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对2020年经常性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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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事
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和《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三)2020年8月27日,发表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了解公司投资项目的
进展情况、日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
情况、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密切
保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运行动态,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提名委
员会议事规则》和《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参加2020年召开的专门委员会日常
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履行了自身职责。
    五、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其他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
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
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
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20年,本人除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以外,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
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对外投资及进展、关
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三)培训学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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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河北证
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
部控制等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
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及社
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1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按照相关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和履行各项职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与其他独立
董事协作,共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
    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深入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状况、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解,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和快
速发展,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我的联系方式为:11112010026@bnu.edu.cn




                                              独立董事: 李林
                                               2021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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