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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钢闽光: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越)2019-03-30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潘越

         本人作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2018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股
  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
  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8年履职情况作
  如下汇报:
         一、2018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4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董事
  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的审批程序,本年度本人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

                                                              股东大会
      董事会召开次数                         14                            4
                                                              召开次数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   委托出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次数     席次数

  1           12           1       0               否            1         3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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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18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
况,与另外两名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并按相关规定对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发表时间     公告时间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
                                                同意     2018.1.19    2018.1.20
                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同意
                                                同意     2018.1.17    2018.1.20
                      函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同意     2018.1.31    2018.2.3
                  前认可意见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同意     2018.2.2     2018.2.3
                    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3.22    2018.3.23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
                                                同意     2018.4.13    2018.4.14
                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
                                                同意     2018.4.11    2018.4.14
              项的事前同意函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
                                                同意     2018.7.12    2018.7.13
                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调整或新增 2018
                                                同意     2018.7.30    2018.7.3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调整或新增 2018
                                                同意     2018.7.27    2018.7.3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前同意函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
                                                同意     2018.8.10    2018.8.11
              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对参股公司国投闽光(三明)城市
                                                同意     2018.8.21    2018.8.22
        资源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
                                                同意     2018.8.29    2018.8.30
               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暨变更募投项
                                                同意     2018.9.26    2018.9.27
           目实施主体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
                                                同意     2018.10.25   2018.10.26
                 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
                                                同意     2018.11.16   2018.11.17
                 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调整 2018 年度日
                                                同意     2018.11.15   2018.11.17
         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前同意函

    对于上述事项,本人均在认真了解相关内容,审阅相关材料

                                  2
的基础上,慎重作出表决,并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发表了

独立董事事前同意意见。本人认为,公司2018年审议的上述事项

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公开、

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以上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

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在本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听取有关高管、
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介绍,并实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
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
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
司的董事长、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相关高级管理
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多方了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及时
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认为,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能够严格执行《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真实、准
确、完整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对于需经独立董
事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了解有关情况,独立审慎,
并以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参考意见,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使董事
会决策更加切实可行,履行了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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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我认为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相关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审议和表决上述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公司高层积极与本人沟通交流,充分尊重本人的意见,采
纳本人对公司的有关建议。
    六、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潘越
    电子邮箱:panyue@xmu.edu.cn




                                          独立董事:潘越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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