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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海广泰: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6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23-036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 16 号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文轩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截至 2023 年 5 月 10 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为 534,474,505
股,其中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为 5,448,044 股,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
票 激励 计划 》的 约定 ,该 部分 限制 性股 票不 享有 投票 权。 公司 已回 购股 份 为
4,658,940 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部分股票不享有投票权,因此,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为 524,367,521 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7 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205,628,12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145%。
    其中,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共计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225,03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522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2,503,535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11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124,591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29%。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有关人员现场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
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205,550,4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9622% ;反对 31,500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有 效表 决权股 份的
0.0153%;弃权 4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25%。
   (二)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561,6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9677% ;反对 31,500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有 效表 决权股 份的
0.0153%;弃权 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70%。
   (三)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550,4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9622% ;反对 31,500 股,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有 效表 决权股 份的
0.0153%;弃权 4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25%。
   (四)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550,4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9622% ;反对 66,500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有 效表 决权股 份的
0.0323%;弃权 1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54%。
   (五)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022,4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7055%;反对 605,6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94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551,9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9629% ;反对 65,000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有 效表 决权股 份的
0.0316%;弃权 1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54%。
    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同意 13,148,83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9.4238 %; 反对 65,000 股, 占出席 会议 的中小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0.4915%;弃权 1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847%。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报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550,4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9622% ;反对 77,700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有 效表 决权股 份的
0.037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同意 13,147,33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9.4125 %; 反对 77,700 股, 占出席 会议 的中小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0.58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5,550,4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9622% ;反对 36,500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有 效表 决权股 份的
0.0178%;弃权 4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00%。
    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同意 13,147,33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9.4125 %; 反对 36,500 股, 占出席 会议 的中小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0.2760%;弃权 4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3115%。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47,3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4125% ;反对 66,500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有 效表 决权股 份的
0.5028%;弃权 1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47%。
    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同意 13,147,33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9.4125 %; 反对 66,500 股, 占出席 会议 的中小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0.5028%;弃权 1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847%。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47,3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99.4125% ;反对 66,500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有 股东 所持有 效表 决权股 份的
0.5028%;弃权 1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47%。
    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统计情况:同意 13,147,33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 份的 99.4125 %; 反对 66,500 股, 占出席 会议 的中小 股东 所持股 份的
0.5028%;弃权 1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847%。
    特别说明:
    1、上述第 6、7、8、9、10 项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2、上述第 9、10 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
有限合伙企业、李光太已回避表决,并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该议案已由
出席股东大会的无关联关系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
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对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等履职情况进行了
报告。《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孙广亮律师、刘君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