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定,作为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 公正的立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 1 页 共 2 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 明 智 余 龙 军 马 宁 刚 2021 年 01 月 12 日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