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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罗平锌电:关于拟出售不动产的公告2020-03-17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0-028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不动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及收益率,公司拟将位于上海市普陀区
梅川路祥和名邸的房产一套,以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林评字【2019】236
号)评估确认的717.05万元为交易价格依据,通过公开挂牌转让,初始挂牌价格

不低于评估值,处置价格以实际成交价为准。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本次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该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该项标的资产将通过公开挂牌方式,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尚不确定是否
构成关联交易。待确定买受人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成交价格、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等事宜。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概况

   坐落:上海市普陀区梅川路 1333 弄 41 号

   房产证号:沪房地普字(2007)034106 号

   产权证登记日期:2007 年 11 月 12 日

   规划用途:住宅

   楼层:3/16

   建筑面积:129.94 ㎡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

        土地使用期限:2002 年 7 月 23 日至 2072 年 7 月 22 日

        (二)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1.评估情况

        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执行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受公司的委托,
     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林评字【2019】236 号)。

        经比较法评估,标的资产账面净值为 120.36 万元,评估值为 717.05 万元,
     增值 596.69 万元,增值率 495.78%。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建筑物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建筑物      详细座               建成    计量   建筑面    账面       评估价值
     权证编号                            结构
号               名称       落地址               年月    单位   积/容积   净值     单价   总价

     沪房地普
                         上海市普陀区
     字(2007    祥和
1                        梅川路1333弄4   钢混   2005年   ㎡     129.94    120.36   5.52   717.05
     )034106    名邸
                              1号
        号

                 合计                                                     120.36          717.05

        注:近几年土地价格上涨和人工、机械、材料费的上涨以及住房需求的增加
     造成评估值增减。

        2.权属情况

        本次拟出售的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
     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

        三、交易的主要安排

        本次处置房产事项系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最终交易对手和交易

     价格将通过公开挂牌确定。公司将在受让方确定后签署房产转让协议。除此之外,
     本次交易暂无其他安排。
   四、出售房产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处置房产的目的是为了节约相关费用,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公司资

产结构。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待标的资产被摘牌后方可

确定。

   五、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处置房产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不限于挂

牌、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转让手续等。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出售闲置房产,是根据公司优化和盘活资产的需要,
节约了相关费用,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发展目标;本事项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
的交易价格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公司评估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
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

公司本次出售不动产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对闲置房产进行出让处置,系为了优化资产结构,节约相关费用。
公司前期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评估公司对该处房产进行评估,交易价
格按市场原则进行,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资产评估报告(中林评字【2019】236号)。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