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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维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7-02-24  

						  002115                                             五届七次董事会独立意见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设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鲍恩
斯、杨忠智、蔡家楣作为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通信”)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2017年2月23日召开的三维通信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讨论的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经认真研讨,独立董事鲍恩斯、蔡家楣、杨忠智就该事项一致
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经核实,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的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同时,公
司建立了相应的内控制度、风险机制和监管机制,制定了合理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
算具体原则。 我们认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业务
发展需求,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机制,且不会影响公司的正
常经营;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且投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不超过不超过一千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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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独立董事专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鲍恩斯


                  杨忠智


                  蔡家楣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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