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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海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06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1-011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现场会议于2021年4月2日下午2:3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
大厦1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
赵国昂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国浩律
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217,399,6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557%。其中,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217,373,6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495%;通
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6,0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620,2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5%。其中,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中小股 东2 人,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 数为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1-011
594,2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3%;通过网络投票表决
的中小股东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6,0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7,373,6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80%,选举蔡木易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94,2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078%。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1-011
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