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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强电子: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14-08-22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4-026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康强胜唐与银亿进出口关于 2014 年度关联交易的
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波康强胜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康强胜唐”)与宁波银亿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进出口”)

存在部分必要的关联交易,为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与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康强胜唐与银亿进出口签订

了《产品购销协议》。2014 年 5-7 月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4 年全年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如下:
      关联双方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细分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预计全年不超过 1000 万元;
                                                         其中 2014 年 5 月-7 月已履
康强胜唐与银亿进出口    采购电解铜      采购原材料
                                                         行完毕合同金额 675.14 万
                                                                   元;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
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银亿进出口有限公司
    住所: 宁波市海曙区永丰路 199 弄 8 号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宁波市海曙区
    法定代表人: 梁勇波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203144070657
    主营业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保税区内经营机械设备、
橡胶原料及制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纺织原料及产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
电子元器件、化工原料及产品、工艺品、通讯设备、文化用品、电脑及配件;咨
询服务。
    股东:宁波银亿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一人独资)
    实际控制人:熊续强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银亿进出口成立时间较久,与多家国际知名供应商建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
系,能灵活运用多种贸易模式并形成了稳定的供应链。近三年来,银亿进出口业
务发展稳健,保持了较强的盈利能力;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财 务 数 据 : 银 亿 进 出 口 2013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7,340,837,982.93 元,净利润 64,293,974.80 元;2013 年末总资产 983,006,700.43
元,净资产 282,418,691.62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康强胜唐与银亿进出口为同一个实际控制人。2014 年 5 月 28 日本公司公告
完成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熊续强先生,康强胜唐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而银亿进
出口的实际控制人亦为熊续强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
10.1.3 条第 3 项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康强胜唐与银亿进出口的交易为关联交
易。
    3、履约能力分析
    银亿进出口业务经营正常,拥有多家银行授信额度,信誉佳,资金周转状况
良好,存货周转较快,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预计康强胜唐从银亿进出品采购电解铜全年不超过 1000 万元;
其中 2014 年 5 月-7 月已履行完毕合同金额 675.14 万元。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康强胜唐从银亿进出口采购铜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上海有
色金属网(http://www.smm.cn)之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已与银亿进出口签订了《产品购销协议》。约定了康强胜唐从银亿进
出口采购电解铜产品的相关事项。
    (1)协议签署日期:自2014 年5月15日起。
    (2)协议的主要条款
    1、货物质量: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和技术标准按国标执行GB/T467-1997及
生产厂家提供的质保单为准。
    2、货款结算:需方应于签约日前向供方电汇支付货款。
    3、货物交付:款到自提。
    4、验收方式:需方对本合同项下标的物的数量、包装进行验收的方式为:
需方提货时验收。
    5、货物所有权转移自需方提到货物时发生,相关风险也随之转移给需方。
    6、违约责任:无合法事由,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或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视
作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的18%违约金,守约方损失额超
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需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银亿进出口是宁波本地信誉较好的进出口公司,货物吞吐量大,能为康强胜
唐提供快捷的服务,沟通方便、发货迅速,是康强胜唐的合格供应商。2014 年 5
月 15 日起,康强胜唐从银亿进出口采购电解铜产品。
    2、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康强胜唐以市场公允价格从银亿进出口采购交易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毕克允、沈成德先生、贺正生先生对2014年度公司与银亿进出
口的关联交易表示认可;认为该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且
协议的签署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况,未有违反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情
形,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
为。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康强胜唐与银亿进出口购销业务系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交易
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
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及保荐代表人于荟楠、王理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将遵循市场化原
则,本保荐机构对该项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关联交易协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