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强电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8-22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4-025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通知于 2014 年 8 月 15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20
日上午 9:00 在公司 1 号会议厅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
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为 3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秀珠女士主持。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14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3、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康强电子与银亿
进出口 2014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康强胜唐与银亿进出口购销业务系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交
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没有损害公司
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
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决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