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强电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5-03-3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康强电子”或“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光大证券”)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
情况进行核查,对公司填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内容进行核查并发
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
康强电子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况,
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
计委员会运作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情况等,并重点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
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
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公司填
报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查阅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以及独立董事发表
的意见资料;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各项业
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运作的相关资料;现场走访公
司经营场所;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结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康强电
子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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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光大证券认为:康强电子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
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的规范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经
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康强电子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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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
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荟楠 王 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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