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强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5-03-31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5-024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
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
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
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
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2014 年 6 月 20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 2014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
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
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前述规定,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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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财政部 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的起始日起执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按照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照
具体情况修订了公司原有的会计政策。
4、变更日期: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要求修改了财务报
表,并追溯调整了 2013 年资产负债表如下: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备 注
201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收益 45,725,375.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45,725,375.00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自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仅对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收益”
与“其它非流动负债”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除上述调整事项以外,财政部今年颁布或修订的相关准则对公司财务报表没
有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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