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强电子:交易对方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和承诺函(二)2015-05-11
交易对方关于所提供信息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和承诺函
作为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强电子”、“上市公司”)拟
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
对方,现就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郑重声明如下:
1、本企业保证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法律责任。
2、本企业已向康强电子及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
供了本企业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
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
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
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企业保证,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4、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康强电子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保证,本企业愿意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泽熙増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交易对方关于所提
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和承诺函》的签章页)
上海泽熙増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15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