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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马: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19-075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 2017 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四项准则统称为
新金融工具准则。

    针对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财政部 2018 年度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国内非金
融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故公司按照要求进行相
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 2017 年颁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及
2018 年度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 号)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规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
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
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9 年期初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产生影响,对
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报表列示调
整如下:

    1、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银行和券商理财产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变更后,财务报表列报中将公司理财产品由“其
他流动资产”项目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2、对公司原划分为期末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后,财
务报表中调整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列报。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8 年度颁布了《关于
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及新
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
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本次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