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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梦网集团: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18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1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7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30号龙泰利科技大厦2层,
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余文胜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9年4月17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6日15:00至2019年4月17日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人,代表
公司股份193,067,0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817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公司股份
193,039,4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814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
27,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4%。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464,600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0.0573%。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
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余文胜、陈慈琼、徐刚、杨春波、黄勇刚、田飞冲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之日起三年。
    1.1 选举余文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为 193,039,438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57%。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437,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94.0611%。
    1.2 选举陈慈琼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为 193,039,438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57%。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437,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94.0611%。
    1.3 选举徐刚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为 193,039,436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57%。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437,0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94.0607%。
    1.4 选举杨春波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为 193,039,436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57%。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437,0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94.0607%。
    1.5 选举黄勇刚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为 193,039,436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57%。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437,0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94.0607%。
    1.6 选举田飞冲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为 193,039,436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57%。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437,0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94.0607%。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永、吴中华、侯延昭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三年。
    2.1 选举王永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为 193,039,432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57%。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437,0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94.0598%。
    2.2 选举吴中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为 193,039,433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57%。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437,0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94.0601%。
    2.3 选举侯延昭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为 193,039,433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57%。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437,0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94.0601%。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石永旗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为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三年。
    同意票为 193,062,63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77%;反对
票为 4,400 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23%;弃权票为 0 股,占参
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 46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0529%;反对票为 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0.9471%;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
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李威律师、李航律师进行
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
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 4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