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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9-05-18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就公
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同意聘任张邦辉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苏礼荣先生、朱爱民先生、曲
向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章湘云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公司董事会秘书,
同意聘任夏闽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职务资格和能力。本次董事会的召开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许 萍、张晖明、鲍金红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