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化: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2019-02-21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湘潭电化
股票代码:002125
信息披露义务人:农银国际(湖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潇湘成长资产
管理计划)
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 588 号芯城科技园 4 栋 303B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 478 号运达国际广场写字楼 2605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一九年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
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
在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是
基于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既成事实情况进行编制。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 指
书》
农银国际(湖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潇湘成长资产
信息披露义务人、资管计划 指
管理计划
湘潭电化/上市公司/公司 指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农银国际(湖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 588 号芯城科技园 4 栋 303B
法定代表人:金平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200090898896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1 月 24 日
营业期限:2014 年 1 月 24 日 至 2024 年 1 月 23 日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 478 号运达国际广场写字楼 2605
邮政编码:410005
联系电话:0731—86831897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以上经营范
围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
用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咨询)。(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1 农银国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510 51%
2 湖南华实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90 29%
3 湖南东方昆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00 10%
4 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0 5%
5 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0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久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1 金平 432401xxxxxxxxxxxx 董事长 男 中国 长沙 否
2 朱冰 110104xxxxxxxxxxxx 董事 女 中国 北京 否
3 何华梁 430102xxxxxxxxxxxx 董事 男 中国 长沙 否
4 彭长虹 432301xxxxxxxxxxxx 董事 男 中国 长沙 否
5 何启明 430124xxxxxxxxxxxx 董事 男 中国 长沙 否
6 李建平 430103xxxxxxxxxxxx 董事 男 中国 长沙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资管计划持有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25%的
股份。除上述情况之外,资管计划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湘潭电化的股票是出于自身发展
战略和资金安排等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湘潭
电化股票的可能,暂无增持其所持股份的计划。若今后进一步减持公司股份,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比例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协议转让。本次协议转让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上市公司权益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股份性质
(股) (%) (股) (%)
无限售流通 无限售流通
25,040,000 7.25% 6,910,000 2%
股 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19 年 2 月 19 日,资管计划与钟利波先生签署《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权转让协议》,资管计划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钟利波先生转让其持有的
18,130,000 股湘潭电化股票(占湘潭电化总股本的 5.25%),股权转让价款为
126,003,500 元,转让价格为 6.95 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资管计划持有湘潭电化 6,910,000 股,占湘潭电化总股本
的 2.00%;钟利波先生持有湘潭电化 18,130,000 股,占湘潭电化总股本的 5.25%。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农银国际(湖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潇湘成长资
产管理计划”)
乙方(受让方):钟利波(身份证号:430124xxxxxxxxxxxx)
标的股份:甲方合法持有上市公司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13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 5.25%。
1、股份转让对价
本次股份转让每股价格为本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上市公司股份二级市
场收盘价的 90%;
本次股份转让对价股份转让款=上述价格乘以标的股份的总股份数
18,130,000 股,转让价格 6.95 元/股,股权转让价款 126,003,500 元。
甲乙双方同意前述股份转让价款为最终价款,本协议签署后,直至股份过户
完成日,无论标的股份的市场交易价格发生何种变化,甲乙双方均不再以任何理
由调整本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对价。
2、支付方式
乙方同意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款项:
(1)按本协议执行,股份转让过户完成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
方支付股份转让款的 100%。
3、相关承诺
乙方承诺:受让甲方转让的股份后,在后续减持过程中严格遵守证监会等监
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4、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签字之日起成立,自提示性公告日起 3 个交易日
后生效。
5、股份过户安排及权益归属
5.1 甲、乙双方同意,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提交股份转让申请;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的审核批
准文件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本次股份转
让的过户登记手续。
5.2 乙方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至标的股份过户完成日期间,甲方收到的与标的
股份有关的分红、配股、股息、股利及其他任何收益、利益或权益分配归属乙方
所有。
6、协议变更、解除
6.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因不可抗力致使双方不能实现协议目的;
(3)本次股份转让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后不予出具确认意见书;
(4)本次股份转让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审核后不予办理股份过户;
(5)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情形。
6.2 本协议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和补充。对本协议的变更和补充应当采
用书面形式,由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变更的部分及补充的内容,构成本协议的
组成部分。
四、承诺履行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曾在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承诺内容:本次认购取得的湘潭电化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锁定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
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持的股份)也不转让或上市
交易,且资产委托人不转让其持有的委托财产份额。
2、资管计划所持公司股份已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农
银国际(湖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潇湘成长资产管理计划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
的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违反相关承诺。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湘潭电化股票不存在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资管计划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
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做
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内容产生
误解而应当披露但未披露的信息。本次权益变动后,本信息披露人与其他信息披
露人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协议。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农银国际(湖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农银国际(湖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身份证明;
3、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农银国际(湖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潇湘成长资产管理计
划
法定代表人:金平
签署日期:2019 年 2 月 20 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
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
称 司 在地
股票简称 湘潭电化 股票代码 002125
农银国际(湖南)投资管 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理有限公司-潇湘成长资 道 588 号芯城科技园 4 栋
务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产管理计划 303B
拥 有 权 益 的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股 份 数 量 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式(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 25,040,000 股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 7.25%
比例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露义务人拥
有 权 益 的 股 变动数量:6,910,000 股
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变动比例:2.00%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 否 √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农银国际(湖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潇
湘成长资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19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