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轮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的说明2020-12-23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的说明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现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三、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监事已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在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
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
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
提升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指导意见》的相
关规定。
特此说明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