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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民科技: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3-10-27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新民科技                           公告编号:2013-046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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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奇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峰声明:保证季度
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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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

总资产(元)                              3,519,934,779.55                 4,060,594,274.73                          -13.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54,987,011.41                  953,265,608.66                            -20.8%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053,635,434.66                15.23%       3,099,501,384.02                    3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3,885,949.01                -59.82%       -198,278,597.26                 -70.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74,152,897.86                -76.75%       -242,678,625.37                -103.78%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465,728,332.18                 630.2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70%                     -0.44              -69.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70%                     -0.44              -69.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33%                 -4.89%                 -23.21%               -12.4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41,369.20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其中:开发型经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687,556.07 转型升级奖励资金 54 万元、专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项专利资助 100 万元以及企业
                                                                                              奖励资金 47.78 万元等。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211,404.00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1,253.3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9,887,986.32 主要系财务费用中日元设备借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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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款形成的汇兑损益。

减:所得税影响额                                                                     0.0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4,226.15 -

合计                                                                       44,400,028.1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41,369.2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          4,687,556.07 开发型经济转型升级奖励资金 54 万元、专项专利资
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助 100 万元以及企业奖励资金 47.78 万元等。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211,404.00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1,253.3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9,887,986.32 主要系财务费用中日元设备借款形成的汇兑损益。

所得税影响额                                                   0.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64,226.15

合计                                                  44,400,028.11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4,381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吴江新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更名为: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7% 132,581,010             21,389,648
东方新民控股有限公司)

吴江新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7.81% 124,141,002             124,141,002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48%    20,000,772

顾林宝                                 境内自然人                1.62%     7,231,199

鲁献荣                                 境内自然人                0.55%     2,439,798

董海琳                                 境内自然人                0.43%     1,913,38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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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泓朋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     1,322,215

王敏                                     境内自然人              0.25%     1,100,800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境内自然人              0.23%     1,004,800

倪献光                                   境内自然人              0.22%     1,00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吴江新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东方新民
                                                                         111,196,362 人民币普通股             111,196,362
控股有限公司)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20,000,772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772

顾林宝                                                                     7,231,199 人民币普通股               7,231,199

鲁献荣                                                                     2,439,798 人民币普通股               2,439,798

董海琳                                                                     1,913,383 人民币普通股               1,913,383

上海泓朋投资有限公司                                                       1,322,215 人民币普通股               1,322,215

王敏                                                                       1,100,800 人民币普通股               1,100,800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1,004,8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4,800

倪献光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

施金姨                                                                       946,405 人民币普通股                946,405

                                                本公司未知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
                                                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未知前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
                                                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1、公司股东董海琳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
                                                户持有 1,913,383 股;2、公司股东上海泓朋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民生证券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1,100,000 股,通过普通
                                                证券帐户持有 222,215 股,合计持有 1,322,215 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证券公司约定购回账户名称                投资者证券账户名称          约定购回股份数量              比例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徐慧萍                     1,004,800                0.23%
                                                                                        0.23%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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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比年初增加57.37%,金额15,450.61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年产30万吨熔体直纺长丝生产线部分建成
投产而增加的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到期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比年初减少62.65%,金额57,582.15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较多采用票据背书转让结算方式支付原料
采购款以及到期票据托收变现增加,从而使应收票据相应减少所致。
(3)预收账款比年初减少40.41%,金额3,160.62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受行业景气度影响使期末预收货款减少所
致。
(4)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34.71%,金额388.70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吴江新民达利纺织有限公司注销后
转销应付福利费所致。
(5)应付利息比年初增加53.31%,金额427.40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6)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增加83.85%,金额701.26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应付吴江新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厂房租赁
款尚未结算以及应付销售保证金增加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年初减少87.91%,金额30,632.97万元,主要原因: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以及短期融
资归还所致。
(8)未分配利润比年初减少123.41%,金额19,827.86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受行业景气度影响,化纤长丝类主导
产品毛利率下降,从而使净利润减少所致。
(9)少数股东权益比年初减少37.33%,金额2,586.40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未分配利润减少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同比增加33.10%,金额77,071.60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年产30万吨熔体直纺长丝生产线部分建成投
产后产品销量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同比增加38.93%,金额85,575.17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年产30万吨熔体直纺长丝生产线部分建成投
产后产品销量增加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38.30%,金额34.40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初留抵税金以及本期进项税金较大,应交增值税
减少致使相应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所致。
(4)管理费用同比减少40.78%,金额5,424.37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减少使研究开发费用相应减少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208.46%,金额2,325.17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增加所致。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100.00%,金额26.28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远期外汇结售汇业务公允价值变动所
致。
(7)投资收益同比减少161.81%,金额55.34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远期外汇结售汇合同到期损失所致。
(8)营业利润同比减少61.07%,金额8,085.09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受化纤行业景气度影响,使化纤长丝类产品
毛利减少所致。
(9)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60.16%,金额38.43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捐赠支出同比减少所致。
(10)非流动资产处理损失同比减少100.00%,金额7.28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同比减少所致。
(11)利润总额同比减少65.43%,金额8,244.48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化纤长丝类产品毛利率下降而使营业利润及利润
总额同步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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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100.00%,金额34.79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吴江新民化纤有限公司、吴江
新民高纤有限公司经营利润亏损尚未计提所得税所致。
(13)净利润同比减少64.97%,金额8,209.69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同比减少所致。
(1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减少70.23%,金额8,180.34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同比减少所致。
(15)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减少69.23%,金额0.18元/股,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同减少所致。
(16)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减少69.23%,金额0.18元/股,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同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55.30%,金额146,140.45万元,主要原因:公司产能扩张,销售收入同比增
长以及到期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2)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减少30.60%,金额499.08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收到的出口退税同比减少所致。
(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56.49%,金额1,706.14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同比减少所
致。
(4)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加53.53%,金额143,935.23万元,主要原因:公司产能扩张,销售收入同比增长以及到
期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5)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45.68%,金额108,804.47万元,主要原因:公司产能扩张导致购买原材料增
长所致。
(6)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减少37.72%,金额894.79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支付的增值税、所得税同比减少所致。
(7)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61.24%,金额5,708.97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研发支出同比减少所致。
(8)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增加39.52%,金额103,739.96万元,主要原因:公司产能扩张导致购买原材料增长所致。
(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630.26%,金额40,195.27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到期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10)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00.00%,金额531.65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同期公司收到转让吴江市鲈乡农村小额贷
款公司股权余款。
(11)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00.00%,金额34.20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同期公司远期外汇结售汇合同到期形成
收益。
(12)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减少81.09%,金额146.06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处
置固定资产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13)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97.42%,金额15,449.22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上年同期质押定期存款
到期收回所致。
(14)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减少97.33%,金额16,161.13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同期质押定期存款到期收回所致。
(1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92.32%,金额59,410.65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
司支付的工程及设备款同比减少所致。
(16)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00%,金额21.14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远期外汇结售汇合同到期产生损失所致。
(17)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减少92.29%,金额59,389.51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工程及设备款同比减
少所致。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90.54%,金额432,28.38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流出同比减少所
致。
(19)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00.00%,金额490.00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同期控股子公司新民莱纤收到江苏丝绸实
业有限公司投资款所致。
(20)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00%,金额490.00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同期控股子公司新民莱纤收
到江苏丝绸实业有限公司投资款所致。
(21)取得借款收到现金同比减少30.73%,金额39,047.53万元, 主要原因:报告期内收到的银行借款同比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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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00%,金额20,000.00万元, 主要原因:上年同期吸收短期融资债券所致。
(23)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减少31.00%,金额39,537.53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收到的银行借款同比减少所致。
(24)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38.18%,金额28,307.44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归还银行借款以及短期融资债券增
加所致。
(2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89.86%,金额5,707.41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贷款利
息同比增加以及控股子公司达利纺织清算结束支付利润所致。
(26)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增加42.26%,金额34,014.85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归还银行借款以及短期融资债券
增加所致。
(2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56.34%,金额73,552.39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收到的银行借款同比减少
而归还借款同比增加所致。
(28)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同比减少377.74%,金额136.28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蚕花进出
口经营性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2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加170.32%,金额9,734.99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到期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30)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减少37.38%,金额16,074.86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内期初现金小于去年同期。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3年7月24日,东方恒信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恒信“)、吴江新民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新民科发“)与吴江新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民实业“)及李克加女士签署了《股
权转让框架协议》。约定由东方恒信受让新民实业持有的新民科发21.06%股权和李克加持有的新民科发
12.5%股权,并对新民科发增资2亿元,最终持有新民科发91.14%股权,之后新民科发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
新民实业所持新民科技100,386,041股无限售流通股。
    2013年8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新民科
发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新民实业所持新民科技100,386,041股无限售流通股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上述股权转让及股份过户完成后,新民科发持有新民科技132,581,0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9.69%,
为第一大股东;东方恒信因持有新民科发91.14%股权而间接控制新民科技29.69%股权;蒋学明先生因持有
东方恒信70%股权而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变
                                                        2013 年 07 月 30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更的提示性公告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关于股权转让完成的公告》                              2013 年 08 月 15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自本次间接受让新民科技 29.69%股权并完成股份
                                      过户登记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所间接
                     东方恒信资本控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持有的新民科技股份;如本公司发生不履行或不完 2013 年 07 至 2014 年 严格履行
                     股集团有恨公司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全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形,本公司将赔偿其他股东因 月 25 日     8 月 13 日 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此遭受的损失;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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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公司作为新民科发的控股股东,就不与贵公
                   司同业竞争问题,作如下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与贵公司相竞
                   争的业务;本公司将来不会从事与贵公司相竞争的
                   业务;本公司作为承诺,如贵公司认定本公司及本
                   公司未来控股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
                   与贵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本公司将在贵公司提出
                   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
                   业务。如贵公司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本公司无
                   条件依照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
                   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贵
                   公司;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贵
                   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
东方恒信资本控                                                               新民科发
                   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间接 2013 年 07              严格履行
股集团有恨公司                                                               控股股东
                   控制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贵公司和其他股 月 25 日                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期间
                   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本承诺,本公司愿赔偿由于
                   违反承诺致使贵公司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支
                   出;如本承诺之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通
                   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贵方有权向贵公司所
                   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承诺自签署
                   之日起生效,并对承诺人持续具有约束力,直至发
                   生以下情形为止:本公司不再控制贵公司(包括直
                   接、间接持股,及通过关联方及一致行动关系合计
                   持股比例均达不到第一大股东或并列第一大股东)
                   且直间接持股比例低于 10%;2、保证上市公司资
                   产独立完整;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保证上市
                   公司财务独立;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保证上市
                   公司业务独立。

吴江新民科技发 自本次受让新民科技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十
展有限公司(现更 二个月内不转让;如本公司发生不履行或不完全履
                                                                  2013 年 07 至 2014 年 严格履行
名为:东方新民控 行上述承诺的情形,本公司将赔偿其他股东因此遭
                                                                  月 25 日   8 月 13 日 承诺事项
股有限公司)承诺 受的损失;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
事项               应的法律责任。

                   1、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就不与贵公
                   司同业竞争问题,作如下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股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与贵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吴江新民科技发
                   本公司将来不会从事与贵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本公
展有限公司(现更                                                              本公司第
                   司作为承诺,如贵公司认定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的 2013 年 07              严格履行
名为:东方新民控                                                             一大股东
                   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贵公司存在同     月 25 日              承诺事项
股有限公司)承诺                                                              期间
                   业竞争,则本公司将在贵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
事项
                   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贵公司进
                   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本公司无条件依照具有证券
                   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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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贵公司;本公司保证严
                 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贵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
                 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
                 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间接控制的地位谋取不
                 当利益,不损害贵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
                 违反本承诺,本公司愿赔偿由于违反承诺致使贵公
                 司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支出;如本承诺之内容
                 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贵方有权向贵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对承
                 诺人持续具有约束力,直至发生以下情形为止:本
                 公司不再控制贵公司(包括直接、间接持股,及通
                 过关联方及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股比例均达不到
                 第一大股东或并列第一大股东)且直间接持股比例
                 低于 10%;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保证
                 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保
                 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自本次间接受让新民科技 29.69%股权并完成股份
                 过户登记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所间接
实际控制人蒋学 持有的新民科技股份;如本人发生不履行或不完全 2013 年 07 至 2014 年 严格履行
明先生承诺事项 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形,本人将赔偿其他股东因此遭 月 25 日         8 月 13 日 承诺事项
                 受的损失;本人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2、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就不与贵公司同
                 业竞争问题,本人作如下承诺:本人控股、实际控
                 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与贵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本人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从事与贵
                 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本人作为承诺,如贵公司认定
                 本人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
                 业务与贵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本人将在贵公司提
                 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
                 述业务。如贵公司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本人无
                 条件依照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                  本公司实
实际控制人蒋学                                                  2013 年 07              严格履行
                 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贵                  际控制人
明先生承诺事项                                                  月 25 日                承诺事项
                 公司;本人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贵公                期间
                 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
                 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实际控
                 制人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贵公司和其他股
                 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本承诺,本人愿赔偿由于违
                 反承诺致使贵公司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支出;
                 如本承诺之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贵方有权向贵公司所在地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承诺自签署之日
                 起生效,并对承诺人持续具有约束力,直至发生以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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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情形为止:本人不再控制贵公司(包括直接、间
                                        接持股,及通过关联方及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股比
                                        例均达不到第一大股东或并列第一大股东)且直间
                                        接持股比例低于 10%;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
                                        完整;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保证上市公司财
                                        务独立;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保证上市公司业
                                        务独立。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将竭力减少及避免与
                                        股份公司间发生关联交易。若某关联交易依照最优
                                        于股份公司的原则而应予实施,则本公司将避免干
                     本公司发行前吴 涉股份公司决策机构所实施的独立判断,并在严格
                     江新民实业投资 遵循股份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于
                     有限公司、吴江新 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之前提下与之公平、公正、公
                                                                                       2006 年 08 本公司股 严格履行
                     民科技发展有限 开交易,并协助其充分、切实履行所必需的披露义
                                                                                       月 17 日     东期间     承诺事项
                     公司(现更名为: 务。2、作为新民科技股东期间,本公司及其下属
                     东方新民控股有 子公司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对新民科技现有业
                     限公司)承诺事项 务构成竞争的相同或相似业务。3、本公司及本公
                                        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今后除正常的经营往来外,不
                                        以直接或间接的任何方式占用股份公司及其下属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
资时所作承诺
                     通过持有本公司
                     股东吴江新民实
                                        1、本人将及时向新民科技申报所间接持有的股份
                     业投资有限公司
                                        及其变动情况,本人在新民科技任职期间,每年转
                     或吴江新民科技
                                        让的股份不超过所间接持有新民科技股份总数的
                     发展有限公司(现
                                        百分之二十五;2、本公司上市后承诺:本人申报                 任期内及
                     更名为:东方新民                                                  2007 年 03              严格履行
                                        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离任后十
                     控股有限公司)的                                                   月 02 日                承诺事项
                                        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                  八个月内
                     股权而间接持有
                                        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
                     本公司股权的本
                                        例不超过 50%。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间接持
                     公司董事、监事和
                                        有的本公司股份。
                     高级管理人员承
                     诺事项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对 2013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2013 年度净利润亏损(万元)                                            28,000   至                               32,00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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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7,880.84

                                          1、由于内需不振外销乏力,公司所处的化纤行业持续低迷,产能过剩化解
                                          缓慢,库存高企,市场竞争激烈。产能利用率偏低推高生产成本、融资难
                                          导致财务成本大幅上升以及劳动力成本的刚性上涨更让企业的经营举步唯
                                          艰。进入四季度,下游织造行业开工率不足致使公司化纤涤纶长丝产销率
                                          下降,再加上原材料 PTA 从九月中旬下跌至今,公司主要产品化纤涤纶长
                                          丝的报价也随着一路走低,市场又一次进入了买涨不买跌的状况,这将使
                                          公司所处的经营环境相比三季度更加恶劣,盈利能力进一步下滑,因此预
                                          测以生产涤纶长丝为主导的本公司四季度经营性利润将继续亏损;另一方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面,由于受美国债务上限和联储推迟削减宽松的影响,日元将在四季度表
                                          现出阶段性强势,会缓慢升值,预计会使公司报告期末产生账面汇兑损失。
                                          2、公司对四季度业绩的预计是基于化纤市场的环境、价格、供需关系及近
                                          阶段日元汇率情况及等因素。由于公司主导产品涤纶长丝的主要原材料价
                                          格 PTA 为石油制品,近年来与国际市场石油价格的波动存在一定的正相关
                                          性。如果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上涨或下跌发生较大波动,则公司的效益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另外,由于公司进口设备的日元借款金额较大,如果
                                          日元汇率发生较大波动,则公司的效益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杨斌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