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电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6-06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我们认为,本次调整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有关法律法规所禁止及可能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
配等方式强制参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按照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程序,充分体现了市场公平原则,我
们一致同意调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独立董事:虞卫民 万解秋 徐丽芳
2017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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