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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极电商: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6-22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4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127                   股票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17-054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2:30 在上海市黄浦区凤阳路 29 号新世界商务楼 18 楼南极电商(上

海)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玉祥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21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6 月 20 日 15:00 至 2017 年 6 月 2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出席的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720,333,07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6.82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11,929,88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77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308,403,19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048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106,241,27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90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06,241,17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906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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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4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议案 1.00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0,333,0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241,2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0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8,403,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关联股东张玉祥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241,2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结论意见为:南极电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

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南极电商《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会议的召开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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