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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极电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9-20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查阅林泽村先生、陆丽宁女士、冯婕女士、季艳芬女士的个人履历,被提名人

具有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的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合法。

       2、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我们同意聘任林泽村先生、陆丽宁女士、冯婕女士、季艳芬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万解秋        王海峰    吴小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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