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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露天煤业: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7-10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21047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

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7月9日在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公司现有董事12名,12名董事出席并参加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

表决方式。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进行换届。公司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经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决定提名刘建平、陈建国、陈来红、左新词、

谷清海、李连香、沈锐、张文峰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

届满时止。

    经董事会审核,未发现上述候选人存在不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所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的情况。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简历

见附件)

    董事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不存在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进行换届。公司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经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决定提名夏鹏、韩放、陈天翔、陶杨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时止。

    经董事会审核,未发现上述候选人存在不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所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简历

见附件)

    董事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不存在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其中选举独立董

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2
    3.审议《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情况见公司2021年7月10日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知》(公告编号2021049号)。

    表决结果:董事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9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 刘建平先生,1965 年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近

五年曾任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党委副书记,

内蒙古察哈尔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内蒙古霍林河露天

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

源有限公司、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霍林河露天

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刘建平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


                              3
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情形

之外,刘建平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

有公司股份。经核查, 刘建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

被执行人。

    2. 陈建国先生,1969 年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近

五年曾任中电投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国家电投集

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

能源有限公司、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霍林河露

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内蒙

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陈建国先生最

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除上述情形之外,陈建国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

系。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经核查, 陈建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

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4
    3.陈来红先生,1962 年生,博士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近五

年曾任中电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书记,国家电投集团

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国家电投集团公司专职董事,国家

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监事, 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中电投蒙东

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陈来红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情形之外,陈来红先生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经核查, 陈来红先生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4. 左新词先生,1975 年生,研究生学历。近五年曾任国家电力

投资集团公司办公厅(董事会办公室)高级经理,国家电力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办公厅、法人治理部(董事会办公室)处长。现任国家电投

集团公司专职董事、法人治理部(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监,国家电投

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左新词先生最近五年

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

上述情形之外,左新词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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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经核查, 左新词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全国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5.谷清海先生,1970 年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工程师。近

五年曾任内蒙古霍煤鸿骏高精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

兼北京霍煤伟豪铝业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霍煤锦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

任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专职副书记,内蒙

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谷清海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

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情形

之外,谷清海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

有公司股份。经核查, 谷清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

被执行人。

    6.李连香女士, 1969 年生,硕士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近五

年曾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预算与综合计划部副主任、规划发展部副主


                              6
任。现任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财务与预算管理部主任,中国华能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华能新疆

准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监

事。李连香女士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连香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

系。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经核查, 李连香女士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

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7.沈锐先生,1962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近五

年曾任云南红塔方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云南能源金融控股有

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云南能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家电投

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国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云南

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云南能投能和经贸有限

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沈锐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上述情形之外,沈锐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经核查, 沈锐先生不存


                              7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8.张文峰先生,1963 年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近五年曾

任沈阳铁路局赤峰直属集团总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扎鲁特旗铁进运

输有限公司董事,西乌珠穆沁旗霍白铁路运输有限公司监事,东乌珠

穆沁旗蒙霍铁路运输有限公司监事,内蒙古铁昕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长。现任通辽铁盛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高级会

计师,沈阳铁道煤炭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东北能源储运(内蒙古)有

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除

上述情形之外,张文峰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张文峰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经核查, 张文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全国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9. 夏鹏先生,1965 年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

师、注册会计师。近五年曾任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顾问,高伟达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大华融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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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长,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有研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最近五年未在其

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夏鹏先生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经核查, 夏

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10.韩放先生,1963 年生,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

工程师,近五年曾任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党委副书记。现任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工程师,新疆宝明矿

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除上述公司外)担任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韩放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

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经核查, 韩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全国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11. 陈天翔先生,1966 年生,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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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任厦门理工学院电气工程系教授。现任成都理工大学电气工程系教

授,兼任智能输配电设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

员。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天翔

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经核

查, 陈天翔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12.陶杨先生,1980 年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近五年曾任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副院长。现任北京交通大学法学

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交通大学法律顾问,中国铁路法研究中心

执行主任,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

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陶杨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

他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经核查, 陶杨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

属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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