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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沃尔核材:关于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2020-07-02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0-061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概况
    2019 年 3 月 14 日,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深圳
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岗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求判令邓素梅、
张杰夫、林学智、深圳市依思普林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统称“四
被告”)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2,392,000】元及违约金人民币【4,348,500】
元,并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同时,公司请求查封、冻结四被告价值相当于人
民币 26,740,500 元的财产。该案已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立案受理。
    2019 年 6 月 3 日,公司收到龙岗法院下发的编号为(2019)粤 0307 民初 6429
号《民事调解书》,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公司及四被告已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并一致同
意,四被告按照《增资补充协议》第 3.2 条约定回购公司持有的深圳市依思普林科
技有限公司 3.509%股权份额,回购价格为人民币 23,996,712.30 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被告及相关方支付的资金共计人民币 6,000,000
元。由于四被告未能按照《民事调解书》的约定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完毕人
民币 23,996,712.30 元,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 日向龙岗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
    鉴于四被告支付剩余股权回购款存在困难,公司与四被告签署了《执行和解协
议》,四被告按约定分期履行支付股权回购款义务。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
经收到四被告及相关方支付的第一期股权回购款共计人民币 9,000,000 元。
    上 述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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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与四被告签署的《执行和解协议》,四被告需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支
付第二期股权回购款人民币 9,000,000 元以及全部回购款利息。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经收到四被告及相关方支付的第二期股权回购款人民币 9,000,000 元
及回购款利息人民币 675,750 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被告已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的约定足额向公司履行了
付款义务。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关于本次诉讼事项,四被告已足额向公司履行了付款义务,收回的全部款项将
冲减公司其他应收款, 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重大影响,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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