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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欧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的专项现场检查报告2019-05-1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专项现场检查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55 号)核准,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利欧股份”或“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219,754.75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16,575.47 万
元。该可转债已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在深交所上市,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
负责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持续督导工作。
    2019 年 4 月 25 日,利欧股份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根据该内控鉴证报告
披露:2018 年,公司对联营企业北京盛夏星空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盛夏星空”)提供了 1,500 万元财务资助,截至该鉴证报告批准报出日尚未
收回。上述事项未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于
2019 年 4 月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对公司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本次现场检查的
重点是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
    通过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对公司与盛夏星空发生的上述 1,500 万元
财务资助事项的原因及经过进行了深入了解,且取得了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审
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盛夏星空签订的财务资助协议、还款承诺、往来
流水以及审批程序文件等资料。对该笔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核查:
    公司持有盛夏星空的 20%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旭波先
生任盛夏星空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
盛夏星空构成关联方。2018 年 3 月 21 日,公司与盛夏星空及其大股东吴廷飞签
订了《电视剧<神雕侠侣>联合投资协议》。公司对其提供人民币 1,500 万元项目
投资资金,并以该投资金额为基础享有月化 1%的固定投资回报,盛夏星空在资
金到账 6 个月内将本金及月化 1%的固定投资收益归还至公司指定账户。吴廷飞
以承担个人连带保证责任方式,为公司与盛夏星空的此次合作提供担保。
    由于影视剧市场变化等原因,盛夏星空未能在资金到账 6 个月内归还本金及
固定投资收益。2019 年 4 月 20 日,盛夏星空出具承诺书:承诺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前还款 300 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前还款 500 万元并
支付相应利息;于 2019 年 7 月 31 日前还款 700 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截至本专
项报告出具日,盛夏星空已按承诺偿还 300 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盛夏星空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该
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规定应当向中
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规定,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
人在知悉或者应当知悉之日起十五日内或者本所规定的期限内就关联交易未履
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事项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保荐机构应当在现场检查结
束后的十个交易日内完成现场检查报告,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三、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进行现场检查过程中,公司按照保荐机构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部门
和人员配合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
    四、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对公司本次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
    2018 年 3 月 21 日,公司与盛夏星空发生的 1,500 万元财务资助事项,未及
时履行审批程序并披露。公司在事实发生后已进行纠正,2019 年 4 月 25 日,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盛夏星空
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19 年 4
月 20 日,盛夏星空出具承诺书:承诺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前还款 300 万元并支
付相应利息;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前还款 500 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于 2019 年
7 月 31 日前还款 700 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该财务资助事项未对上市公司造成
重大影响。
    保荐机构对公司管理层再次强调,加强对公司治理、关联交易及规范运作等
方面的意识和执行力度,要杜绝再次发生关联交易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专
项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于新华




                         林宏金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