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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欧股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04-30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
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044,877,216.96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748,485,526.81 元。按照孰低原则,
将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制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5 年 12 月 7 日,公司与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迹象
信息”)、徐佳亮、徐晓峰签订了《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徐佳亮、徐晓峰、迹
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约定:业绩补偿回购注销的股份
不享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因标的公司未达到业绩承诺要求,迹象信
息需将其持有的 45,779,220 股公司股份交由公司办理回购注销。因迹象信息未履
行业绩补偿承诺,公司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交
了仲裁请求。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发了《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裁决书》【(2021)沪贸仲裁字第 0132 号】,裁决迹象信
息向公司交付 45,779,220 股公司股份,并协助公司办理前述股份的回购、注销事
宜。因此,迹象信息持有的 45,779,220 股公司股份不享有本次股利分配的权利。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现金流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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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况以及未来的战略规划,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754,804,205 股扣除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 45,779,220 股(迹
象信息需回购注销的业绩补偿义务应补偿股份 45,779,220 股),即 6,709,024,985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未出现超额分配情况。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等在保证公司
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
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回报投资者的角度出发而确定的。利润分
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
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和未来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需求,并根据中国证
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而制定的利润分配预
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
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够兼顾投资
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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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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