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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欧股份: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04-30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
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强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积极回报股东,
引导股东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和《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
要求,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
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
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
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
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
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
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
取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分配股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应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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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购买资产、对外投资、进行固定资
产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0%。
    (二)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比例: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且在无重大投资计划
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时,公司应当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一般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
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三)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
金流状况,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条件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保持股
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采取股票股利等方式分配股利。
    (四)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
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
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根据公司预计经营状况及
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以确定该时段
的股东回报规划。
    2、股东回报规划由董事会制定,独立董事应当对回报规划发表独立意见。
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五、调整既定三年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
    因外部经营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有必要对公司既定的
三年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新的股东回报规划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关议案由董事会制定,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
策调整发表意见;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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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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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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