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0-065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8 月 5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8 月 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5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 593 号浙江东南 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明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2 名,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 484,929,7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8802%。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 484,908,9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6.878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5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0,8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20%。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6 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0,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2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 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84,909,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8%;反对 1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3493%;反对 1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7.9426%;弃权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8.7081%。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股票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 484,916,7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3%;反对 7,000 股 ,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14%;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990%;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3.4928%;弃权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8.7081%。 2.02、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 484,909,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8%;反对 1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3493%;反对 1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7.9426%;弃权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8.7081%。 2.03、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 484,909,3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8%;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923%;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8.8995%;弃权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8.7081%。 2.0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 484,909,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8%;反对 1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3493%;反对 1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7.9426%;弃权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8.7081%。 2.0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 484,909,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8%;反对 1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3493%;反对 1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7.9426%;弃权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8.7081%。 2.06、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 484,909,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8%;反对 1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3493%;反对 1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7.9426%;弃权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8.7081%。 2.0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 484,909,3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8%;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923%;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8.8995%;弃权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8.7081%。 2.08、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 484,909,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8%;反对 1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3493%;反对 1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7.9426%;弃权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8.7081%。 2.09、募集资金投向 表决情况:同意 484,916,7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3%;反对 7,000 股 ,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14%;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990%;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3.4928%;弃权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8.7081%。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 同意 484,916,7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3%;反对 7,000 股 ,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14%;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990%;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3.4928%;弃权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8.7081%。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84,909,3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8%;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923%;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8.8995%;弃权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8.7081%。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84,916,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3%;反对 7,200 股 ,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421%;反对 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4.4498%;弃权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8.7081%。 5、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84,909,3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8%;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923%;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8.8995%;弃权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8.7081%。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84,909,3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8%;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923%;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8.8995%;弃权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8.7081%。 7、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484,909,3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8%;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923%;反对 1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8.8995%;弃权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8.7081%。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84,916,5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3%;反对 7,200 股 ,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421%;反对 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4.4498%;弃权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8.7081%。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84,916,7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73%;反对 7,000 股 ,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14%;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990%;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3.4928%;弃权 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8.708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金晶律师、劳正中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并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