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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南网架: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1-01-21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1-007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
公司股份的议案》,为推进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实施,同
意公司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股份回购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10.44 元/股,具体回
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披露
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
    鉴于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实施完毕,公司根据《关
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
币 10.44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0.41 元/股。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5,951,54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54%,
最高成交价为 10.3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0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30,010,755.22
元(不含交易费用),尚未达到股份回购总金额的下限。
    以上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时公司按规定履
行了披露义务。


    二、终止回购股份事项的主要原因和决策程序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但依照有关规定发行优先股的除
外。公司已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披露《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为顺利推
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公司董事会经与中介机构、法律顾问进行审慎研究
后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
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独
立意见。本次提前终止回购股份事项还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三、终止回购股份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整体的市场环境、公司业务的实际经营需求以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需要,审慎决定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四、终止回购股份事项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已回购的股份 15,951,546 股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
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若公司未
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回购的股份将在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
件要求的期限内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需要而终止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终止回购公司股份并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