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架: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胡旭微)2021-02-24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本人作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本人及相关亲属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持
有股份或享有权益,且拥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议会
议相关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具体出席
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列席股
独立董事 缺席董事
参加董事会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东大会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胡旭微 8 1 7 0 0 0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
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依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
则》赋予的权利,并结合本人专业所长,参与各议题的讨论,积极审核相关提案
并提出合理建议,促进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详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下列
事项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
意见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类型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的
同意
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
同意
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书面意 同意
1 2020 年 第六届董事会第 见
3月9日 十九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
同意
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同意
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同意
意见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
同意
见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
担保的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
同意
立董事意见
2020 年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
同意
第六届董事会第 意见
2 3 月 31
二十次会议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
同意
日 见
2020 年
第七届董事会第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
3 4 月 22 同意
一次会议 见
日
2020 年 第七届董事会第
4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5月9日 二次会议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同意
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同意
2020 年 独立 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5 7 月 20 同意
三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日 关于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
取填补措施并作出承诺的独立意 同意
见
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
同意
联交易金额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同意
2020 年
第七届董事会第 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6 8 月 26 关于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独立
四次会议 同意
意见
日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
同意
担保的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
同意
2020 年 计的独立董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
7 12 月 29 同意
六次会议 立董事意见
日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
同意
续期展期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2020 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本人通过邮件、电话代替现场考察,与其
他公司管理层不定期沟通,听取经营层及相关人员的汇报,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
况及财务状况,关注公司经营风险、内部控制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及审计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电
话会议沟通;同时关注媒体报道、机构报告等公司动态,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和相关舆情报道,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认真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0 年度, 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
等相关事项;通过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利用自身
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和询问,在
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就相关事项在董事会议上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
2、持续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不断规
范运作,提升法人治理水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切实履行上
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义务,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
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相关文件,加强对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法律法规
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
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
规范运作。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huxuweihu@163.com
以上为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履职情况。在此,对公司董事会、
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
持表示衷心感谢。在2021年任期内,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充分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勤勉履
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发
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以促进公司健
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独立董事:
胡旭微
2021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