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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南网架: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毛卫民)2021-02-24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本人作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本人及相关亲属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持
有股份或享有权益,且拥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议会
议相关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2020 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和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本年度本人应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次数 2 次,按时出席董
事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
情形。在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的任何事项提出异议。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列席股
 独立董事                                               缺席董事
            参加董事会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东大会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毛卫民         2           1         1         0         0         1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0 年本人任职期间,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
职责,并结合本人专业所长,参与各议题的讨论,积极审核相关提案并提出合理
建议,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详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下列
事项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

                                                                    意见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类型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的
                                                                    同意
                                     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
                                                                    同意
                                     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
 1
                                     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书面意   同意

        2020 年 3   第六届董事会第   见
         月9日        十九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
                                                                    同意
                                     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同意
                                     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同意

                                     意见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
                                                                    同意
                                     见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
                                                                    同意
                                     担保的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
                                                                     同意
                                      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
         2020 年 3   第六届董事会第                                  同意
                                      意见
  2
         月 31 日      二十次会议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
                                                                     同意
                                      见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2020 年,本人利用参会或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考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关联交易、重大担保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真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充分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经营风险、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及审计工作情况等事
项进行电话会议沟通;并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和邮件的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和相关舆情报道,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认真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0 年度, 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
等相关事项;通过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利用自身
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和询问,在
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就相关事项在董事会议上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
      2、持续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不断规
范运作,提升法人治理水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切实履行上
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义务,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
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相关文件,加强对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法律法规
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
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
规范运作。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履职情况。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
管理层等相关人员在此期间给予的支持和配合,期待公司继续阔步前行!


                                              独立董事:
                                                                 毛卫民


                                                      2021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