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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南网架: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30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行政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以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网架”)的《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关联方之间
发生的资金均为正常的经营性往来,不存在与上述规范性文件规定相违背的情
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
    2、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公司已建立了《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除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东南新材料(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天津东南钢结构
有限公司、浙江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浙江东南绿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五
羊钢结构有限公司以及台州东南网架方远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磐安东南网架医疗
投资有限公司、浙江东南碳中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外,报告期内不存在为本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
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未发生
各种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违规对外
担保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审批额度累计为 421,500 万元人民币,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133,075.68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末经审计
净资产的 22.12%,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此之外,
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半年度的存放和实际使
用情况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的情况一
致,公司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
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曼行              王会娟              翁晓斌




                                                      202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