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6 证券简称:安纳达 公告编号:2011-21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716,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的 0.67%。 2.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11 年 5 月 31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 58,920,000 股,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20,000,000 股, 并于 2007 年 5 月 30 日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上市时股本总额为 78,920,000 股。2011 年 3 月 8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28,590,000 股,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107,510,000 股, 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31,454,000 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 股东作出的承诺情况 (1)袁菊兴等50名自然人股东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358万股,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上述禁售期满后五年内, 每年可申请对其所持有的股份20%进行解锁转让。 (2)2008年5月22日袁菊兴等50名自然人股东签署《关于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函》,自 愿将所持股份锁定期进一步延长,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首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上述禁售期 满后五年内,每年可申请对其所持有的股份20%进行解锁转让。 2.上述各限售股份直接或间接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各自的承诺,所持限售股份未发生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及公司回购的情况。 3.上述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情况,并且不存在本公司对其 提供违规担保的事项。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1 年 5 月 31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716,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6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 50 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及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具体情 况如下: 限售股份 备注 序号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股) 持有人名称 1 袁菊兴 61,760 董事 2 前任总经理,于 2009 年 8 月 16 日 刘正安 61,760 离职 3 前任副总经理,于 2011 年 3 月 瞿友红 43,240 20 日离职 4 前任副总经理,于 2010 年 8 月 陈书勤 43,240 15 日离职 5 张俊 43,240 高管 6 蒋岳平 43,240 高管 7 董泽友 43,240 高管 8 王先龙 31,040 高管 9 姚成宽 43,240 监事 10 施红反 10,000 11 刘安平 10,000 12 范应文 10,000 13 何根来 10,000 14 陈孝发 10,000 15 徐陵生 10,000 16 沈大学 10,000 17 张 军 10,000 18 蒋宏斌 10,000 19 杜隆俊 10,000 20 徐国光 10,000 21 赖国建 10,000 22 许克林 10,000 23 高铜宝 10,000 24 刘阿娟 6,000 25 杨 静 6,000 26 张 民 6,000 27 赵平安 6,000 28 韩德才 6,000 29 王光德 6,000 30 倪申花 6,000 31 赵阳桥 6,000 32 罗朝贵 6,000 33 方小勇 6,000 34 范 忠 6,000 35 钱益红 6,000 36 唐尚民 6,000 37 徐红波 6,000 38 余纪平 6,000 39 李树林 6,000 40 陶劲松 6,000 41 张 伟 6,000 42 周著平 6,000 43 夏利民 6,000 44 徐 斌 6,000 45 左月新 6,000 46 孙庆发 6,000 47 陆生平 6,000 48 杜绍俊 6,000 49 姚中红 6,000 50 洪 燕 6,000 合计 716,000 说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袁菊兴、姚成宽、张俊、董泽友、蒋岳平、王先龙所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总数1,328,800股,根据其“禁售期满后五年内,每年可申请 对其所持有的股份20%进行解锁转让”的承诺,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其所持有的股份20% 即265,760股,剩余797,280股将继续锁定。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袁菊兴、 姚成宽、张俊、董泽友、蒋岳平、王先龙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除应遵循其承诺外, 还应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 司股票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 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 不得超过50%。 前任副总经理陈书勤、瞿友红先生分别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216,200股, 根据其“禁售期满后五年内,每年可申请对其所持有的股份20%进行解锁转让”的承诺,本次 解除限售的数量分别为其所持有的股份20%即43,240股,剩余129,720股将继续锁定。陈书勤、 瞿友红先生在离职后每年转让的股份除应遵循其承诺外,还应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 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 得超过50%。 施红反等其他42名自然人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818,800股,根据其“禁售期满后五年 内,每年可申请对其所持有的股份20%进行解锁转让”的承诺,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其所 持有的股份20%即363,760股,剩余1,091,280股将继续锁定。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人浙商证券经审慎核查,认为: 1、安纳达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安纳达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股份限售承诺; 3、安纳达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同意安纳达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股)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增加 减少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1,454,000 716,000 30,738,00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14,590,000 1,4590,000 3、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10,500,000 10,500,000 4、境内自然人持股 4,955,040 363,760 4,591,280 5、高管股份 1,408,960 352,240 1,056,720 6、其他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6,056,000 716,000 76,772,000 三、股份总数 107,510,000 716,000 716,000 107,510,000 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5 月 25 日 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3、保荐机构出具的保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