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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麦达数字: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7  

						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麦达数字         公告编号:2019-040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重大事项的
参与度,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
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5日-2019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
15日15:00至2019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亚妹女士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新浩e都A座2801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人,代表股份数量 288,481,336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
表股份数量 288,400,6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4%;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股份数量 80,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
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郭耀森律师、韩雪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8,420,6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反
对6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893,705股,占该等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53%;反对60,7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7%;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2、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8,420,6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反
对6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893,705股,占该等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53%;反对60,7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7%;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3、审议通过《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88,420,6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反
对6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893,705股,占该等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53%;反对60,7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7%;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4、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8,420,6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反
对6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893,705股,占该等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53%;反对60,7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7%;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5、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88,420,6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反
对6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893,705股,占该等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53%;反对60,7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7%;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8,480,7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8%;
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953,805股,占该等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4%;反对6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46%;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7.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陈亚妹、乔昕2018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12,893,7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3%;反对
6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893,705股,占该等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53%;反对60,7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7%;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关联股东陈亚妹、乔昕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7.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总裁高礼强2018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88,420,6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反
对6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893,705股,占该等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53%;反对60,7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7%;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7.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廖建中2018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88,420,6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反
对6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893,705股,占该等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53%;反对60,7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7%;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7.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副总裁、COO、董事会秘书朱蕾2018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88,420,6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反
对6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893,705股,占该等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53%;反对60,7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7%;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7.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288,420,6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反
对6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893,705股,占该等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53%;反对60,7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7%;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8.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曾惠明2018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88,420,6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反
对6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893,705股,占该等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53%;反对60,7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7%;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8.2、审议通过《关于监事陈晓燕2018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12,893,70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3%;反对
6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893,705股,占该等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53%;反对60,7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7%;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关联股东陈亚妹、乔昕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8.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冯敏2018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88,420,6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反
对6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893,705股,占该等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53%;反对60,7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7%;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9、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8,480,7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8%;
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953,805股,占该等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54%;反对6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46%;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本项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形成的决
议为特别决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8,420,6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反
对6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893,705股,占该等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53%;反对60,7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7%;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本项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形成的决
议为特别决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8,420,6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反
对6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893,705股,占该等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53%;反对60,7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7%;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8,420,6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反
对6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893,705股,占该等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53%;反对60,70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7%;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除上述审议事项外,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郭耀森律师、韩雪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
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