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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拓邦股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5-22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1
债券代码:128058            债券简称:拓邦转债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1,007,788,211 股(不含实施回购形成的库存股 11,258,3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1.00603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
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543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1207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603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
方案中规定的分派金额一致,因股东大会审议后至分派实施前,公司回购专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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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帐户的股份发生变动,因此根据分红总额不变原则,分派比例调整为每 10 股
派 1.006033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
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5
月 29 日。
    三、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1,007,788,211
股*0.1006033 元/股=101,386,819.73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994918 元/股计
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101,386,819.73 元÷1,019,046,531
股=0.0994918 元/股)。
    因此,在保证本次分红派息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8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
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
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
=(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0.0994918 元/ 股)÷(1+0)。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896                       武永强
      2           00*****410                       纪树海
      3           00*****443                       马   伟

                                     2
     4             00*****689                    郑泗滨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20日至登记日:2019年5月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可转债转股价格、股权激励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
券简称:拓邦转债,债券代码:128058)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拓
邦转债”转股价格为5.64元/股,调整后“拓邦转债”转股价格为5.54元/股,转股
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19年5月29日。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调整“拓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根据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分红派息或缩股等事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应进行相应的调整,
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也应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塘头大道拓邦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文朝晖、陈地剑
    咨询电话:0755-26957035
    传真电话:0755-26957440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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