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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拓邦股份:关于“拓邦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2020-11-13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2
债券代码:128058           债券简称:拓邦转债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拓邦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拓邦转债”赎回登记日:2020 年 11 月 25 日
    2、“拓邦转债”赎回日:2020 年 11 月 26 日
    3、“拓邦转债”赎回价格:100.43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6%,且当期利息含税)
    4、“拓邦转债”拟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停止交易,但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
定,“拓邦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
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拓邦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
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拓邦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5、“拓邦转债”停止转股日:2020 年 11 月 26 日
    6、发行人(公司)赎回资金到账日:2020 年 12 月 1 日
    7、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0 年 12 月 3 日
    8、持有人持有的“拓邦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
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风险提示:截至 2020 年 11 月 12 日收市后,“拓邦转债”收盘价为 151.60
元/张。根据赎回安排,截至 2020 年 11 月 25 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拓邦
转债”将被按照 100.43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
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本次赎回完成后,“拓邦转
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截至 2020 年 11 月 12

                                    1
日收市后距离 2020 年 11 月 25 日(可转债赎回登记日)仅有 9 个交易日,特提
醒“拓邦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842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7 日公开发行了 573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7,300.00
万元,期限 6 年(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164 号”文同意,公司 57,3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于 2019 年 4 月 8 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拓邦转债”,债券代码
“128058.SZ”。
    根据相关规定和《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拓邦转债”自 2019 年
9 月 16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5.64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拓邦转债转股价格由原 5.64 元/股调整为 5.54 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生效;因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
个行权期行权及实施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拓邦转债转股价格由原 5.54 元
/股调整为 5.4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0 年 6 月 2 日生效。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拓邦股份;股票代码:002139)自 2020 年 9 月 14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拓邦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5.47 元/股的 130%(即 7.11 元/股),已经触发《募
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0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拓邦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拓邦转债”
有条件赎回权,以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拓邦转债”进行全部赎回。
    2、赎回条款:《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赎回条款所约定的赎回条件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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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
面面值的 116%(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
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
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是否含息税)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 100.43 元。计
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0.60%;



                                    3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0 年 3 月 9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
回日(2020 年 11 月 26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262 天(算头不算尾)。

    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6%×262/365=0.43 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43=100.43 元/张

    对于持有“拓邦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
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扣税后实际每张赎回价格为 100.34 元;对于持有“拓邦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
者(QFII 和 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每
张赎回价格为 100.43 元;对于“拓邦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
利息所得税,每张赎回价格为 100.43 元。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深圳分公司
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0 年 11 月 25 日)收市后在中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拓邦转债”全部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即 2020 年 11 月 3 日
至 2020 年 11 月 9 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实施
公告,通告“拓邦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自 2020 年 11 月 26 日起,“拓邦转债”停止交易。
    (3)2020 年 11 月 26 日为“拓邦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
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0 年 11 月 25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拓邦转
债”。自 2020 年 11 月 26 日起,“拓邦转债”停止转股。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
后,“拓邦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4)2020 年 12 月 1 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
    (5)2020 年 12 月 3 日为赎回款到达“拓邦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
时“拓邦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拓邦转债”持有人的资
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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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三、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拓邦转债”拟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起停止交易,但根据《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拓邦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
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拓邦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
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拓邦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2、“拓邦转债”本次赎回实施公告刊登日至 2020 年 11 月 25 日,在深交所
的交易时间内,“拓邦转债”可正常转股;
    3、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拓邦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公司股票,
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4、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拓邦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
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拓邦转债”持有人转
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
当期应计利息。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5-26957035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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