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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拓邦股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2021-10-14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简称:拓邦股份                                      股票代码:002139

                                                       是否存在该事
 序号                      事项                        项(是/否/不适   备注
                                                           用)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未被注册会
   1                                                        是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未被注
   2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是
        告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是否未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3                                                        是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是否不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是
   5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是

   6    是否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          是
        财务资助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是否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
   7                                                        是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8    是否未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是
        是否最近12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9                                                        是
        人选
        是否最近12个月内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10                                                        是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是否最近12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11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是
        措施
        是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是
  12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13    是否不存在其他不适宜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是
  14    激励名单是否经监事会核实                            是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
  15    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是
        10%
     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
16                                                      是
     划累计获授股票是否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是否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
17                                                    不适用
     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
18                                                      是
     否已列明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是否设立绩效考核指
19                                                      是
     标作为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是否
20                                                      是
     未超过10年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
21                                                      是
     拟定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22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是否完整                     是

     (1)对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逐条说明是
     否存在上市公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对象
     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说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       是
     施是会否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
     件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是
     和范围
     (3)拟授出的权益数量,股权激励计划拟授涉及的
     标的予股票种类、的来源、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
     本总额的比例百分比;若分次实施的,每次拟授出予
     的权益数量,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
     总额的比例百分比;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的权益     是
     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总额的比例百分比;所有
     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及其计算过程
     的说明
     (4)除预留部分外,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应披露其姓名、职务、各自可获
     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
     的比例;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者按适当分类)
                                                        是
     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
     益总量的比例;单个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
     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是否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说明
(5)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股票期权的、授权
日或授权日的确定方式、可行权日、行权有效期
                                                 是
和行权安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和解
除限售锁定期安排等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及其确定方法。如采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确定授予
价格、行权价格的,应当对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作
                                                 是
出说明,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对股权激励计划
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相关
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是否损害上市公司
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明确意见并披露

(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拟分
次授出或者行使权益的,应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获
授或者行使权益的条件; 对设立条件所涉及的指
标定义、计算标准等的说明;约定授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如激励对象包括董事和高管,应当披露激励对象       是
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
益的绩效考核指标的,应充分披露所设定指标的
科学性和合理性;公司同时实行多期股权激励计
划的,后期激励计划公司业绩指标如低于前期激
励计划,应当充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8)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
当中,应明确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以及       是
激励对象不得行使权益的期间
(9)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行权价格
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例如实施利润分配、配股等       是
方案时的调整方法)
(10)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
票期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估值模型重要参数
                                                 是
取值及其合理性,实施股权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
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11)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是
(12)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
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       是
施股权激励计划
(13)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相关纠
                                                 是
纷或争端解决机制
     (14)上市公司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的承诺;激励对象有关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
                                                    是
     或行使权益情况下全部利益返还公司的承诺。上
     市公司权益回购注销和收益收回程序的触发标
     准和时点、回购价格和收益的计算原则、操作程
     序、完成期限等。

        绩效考核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是否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
23                                                  是
     标
     指标是否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实际
24                                                  是
     情况,是否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为对照依据的,选
25                                                不适用
     取的对照公司是否不少于 3 家

26   是否说明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是

          限售期、行权期合规性要求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之间的间
27                                                  是
     隔是否不少于12个月

28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是否不少于12个月               是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
29                                                  是
     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
30                                                不适用
     是否不少于12个月
     股票期权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是否不早于前一
31                                                不适用
     行权期的届满日

32   股票期权每期行权时限是否不少于12个月         不适用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是否未超
33                                                不适用
     过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要求

     独立董事、监事会是否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
     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     是
34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意见
        上市公司是否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35                                                    是
        并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专业意见
        (1)上市公司是否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实
                                                        是
        行股权激励的条件
        (2)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是否符合《管理办法》
                                                        是
        的规定
        (3)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
                                                        是
        是否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
        (4)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是否符合《管理办法》
                                                        是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上市公司是否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
                                                        是
        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上市公司是否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是

        (7)股权激励计划是否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      是
        情形
        (8)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
        系的董事是否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回      是
        避

        (9)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是

        上市公司如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报
  36    告所发表的专业意见是否完整,符合管理办法的    不适用
        要求

                 审议程序合规性要求

        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是否
  37                                                    是
        回避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是
  38                                                    是
        否拟回避表决

  39    是否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                        是

    本公司保证所填写的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担因所填写情况有误
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