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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科技:东华科技郑洪涛独立董事2020年述职报告2021-03-31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郑洪涛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2020 年 11 月 27 日,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本人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以来,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切实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内控管理、
薪酬考核等重大事项,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做到以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议 2 次,以现场方式出席 1 次、
通讯方式出席 1 次,无委托出席情况,并对会议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1 次,本人亲自参加 1 次。
    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力求事先了解相关情况,尤为关注由独
立董事事先认可或发表独立意见的重大事项;做到积极提出建议,独
立客观判断,审慎进行表决,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在履职期间联合其他独立董事,在充分核实相关材料和客观
严谨判断的基础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即 2020 年 11 月 27 日,本人对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董事会聘任李立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叶平先生、吴越
峰先生、朱定华先生、陈志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吴越峰先生
兼任公司总工程师;聘任张学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总法律顾问。
    上述六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六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
能够胜任其所担任的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将有利于公司保持持续稳定的发展。上述六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
名和聘任程序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的工作情况
    1.关注公司治理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按时参加会议,独立进行判断,
关注公司重大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在履职期间与公司保持广泛
的沟通,较为全面地了解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在工作中,
本人按时参加会议,独立进行判断,关注公司重大事项并发表独立意
见;同时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发展战略、规范运作等重要方面,重视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
    2.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评价、内部审计及年度报告审计等工作进
行部署,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等事项提出合理建议,并就有关
事项发表了意见。
    3.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
《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真实、准
确、及时、完整、公平的做好信息披露,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4.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加
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
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
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郑洪涛
    邮箱:zhenght@mail.nai.edu.cn


    2021 年是公司“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
挥个人业务专长,切实关注公司各项运作,积极建言献策,在促进公
司健康发展、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