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丰控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7-10-19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7-128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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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
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贤丰控股,股票代码:
002141)自 2017 年 5 月 2 日(周二)开市停牌;因筹划收购关联方股权事宜,
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周二)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及时
公布了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重大事项进展暨其他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7-054)。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方积极磋商,对外投资暨关
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对
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
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
公司因筹划收购锂电池产业相关公司股权,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股票自 2017 年 6 月 1 日(周四)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重大事项进展暨
股权收购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重大股权收购停牌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
停牌期间,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咨询论证,公司拟收购锂电池产业相关公司股
权事宜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6 月 15 日开市
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2017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
议案》,并提交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2017 年 7 月 31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
牌期届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8 月 1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且不超过 3 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首次停牌之日起
不超过 6 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及时公布了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6
月 15 日、6 月 22 日、6 月 29 日、7 月 6 日、7 月 13 日、7 月 15 日、7 月 22
日、7 月 29 日、8 月 1 日、8 月 8 日、8 月 15 日、8 月 22 日、8 月 29 日、8
月 31 日、9 月 7 日、9 月 14 日、9 月 21 日、9 月 28 日、10 月 12 日披露的《关
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5)、《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
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17-075)、《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7-076)、《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7-078)、《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7-087)、《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9)、《关
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1)、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2)、《重大资产重组停
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4)、《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7-095)、《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2)、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4)、《重大资产重组停
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8)、《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7-117)、《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21)、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25)、《重大资产重组停
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26)。
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努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相关尽职
调查、审计等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尚在
协商中。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
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为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