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丰控股: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2017-12-28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作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贤丰控股”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对贤丰控股进行了 2017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
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培训对象: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林植、何东 培训实施人员:何东、孙星德
参与培训人员:上市公司主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部人员等
培训时间:2017 年 12 月 22 日
培训主要内容: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方面相关规定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前,保荐机构编制了培训课件,并要求贤丰控股参与培训人员了解
相关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采用书面资料和讲解相结合的方式。培训内容包括:1、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的相关法规要求;2、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方面相
关规定。
本次培训后,保荐机构向贤丰控股提供了讲义课件及相关学习资料,提请公
司转发给因故未参加培训的相关人员以供自学,在学习过程中如有问题可随时与
长城证券相关人员联系。
三、培训效果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上市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
的有序进行。通过此次培训授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
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
则的了解和认识,有助于规范公司的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信息披露等行为,
并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林 植 何 东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