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丰控股: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8-04-2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保荐代表人姓名:林植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
大厦
厦九层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保荐代表人姓名:何东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
大厦
厦九层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0次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 不
限 于 防 止 关 联 方 占 用 公 司 资 源 的 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
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是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不适用
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4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不适用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7 年 12 月 22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 司 内 部 制 度 的 建 立 和执
无 不适用
行
“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变
无 不适用
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 他 业 务 类 别 重 要 事 项
(包括 对外 投资 、风 险 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介机构 配合 保荐 工作 的 情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情况良好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贤丰投资、大成创新、南方资本均承诺,其认购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2014 年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2016 是 不适用
年 4 月 26 日)起六十个月内不得转让
2、公司控股股东贤丰矿业及其实际控制人谢松锋、谢海滔先生出
是 不适用
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3、贤丰投资控股股东贤丰矿业出具的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无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林 植 何 东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