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18-03-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波银行”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中信证券通过列席公司重要会议、开展尽职调查、查阅资料、与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开展访谈等方式,对宁波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制
定、运行情况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
了核查。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宁波银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
完备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2017年度,宁波银行内部控制
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姜 颖 赵文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