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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核钛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5-07  

						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19-055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91,245,576 剔除已回购股

份(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 6,629,000 股股份)后 1,584,616,576.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

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5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5 月 13 日。

    三、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

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31,692,331.52 元=1,584,616,576

股×0.02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

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

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199166 元/股计算。

( 每 股 现 金 红 利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 即 0.0199166 元 / 股 =31,692,331.52 元 ÷
1,591,245,576 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

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99166 元/股。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5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张泾工业园区幸福路 8 号

    咨询联系人:邱北

    咨询电话:0510-83798658

    传真电话:0510-83798559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7 日